建筑物的評估方法
分類:評估問答作者:管理員來源:未知發(fā)表于:2025年04月23日
在運用成本法評估舊建筑物的現(xiàn)實價值時,由于建筑物是在過去某個時點建造的,不能直接采用其原始建造成本。正確的做法是以評估基準日的重新建造成本為基礎(chǔ),并考慮建筑物的使用和磨損情況,扣除相應的貶值額。
舊建筑物成本法的計算公式為:
舊建筑物評估價值=土地重新購建價格+建筑物重新購建價格-舊房地產(chǎn)貶值。
對于單純的舊建筑物,計算公式為:
舊建筑物價值=建筑物重新購建價格-舊建筑物貶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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